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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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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八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公司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公开选聘,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等三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为5家。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于2024年9月6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自律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预计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情况: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预计为70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与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八年,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八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公司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公开选聘,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八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公司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公开选聘,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理由充分且合理,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现场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联系方式,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10月23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3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易廷静、王晓光
  联系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8”,投票简称为“双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会累计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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