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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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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安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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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6年9月2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中金安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人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以上实施10万元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的业务期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7日,即自2026年10月8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2、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A类、C类份额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3、在实施限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
  4、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8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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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配人民币72,084,212.36元,约占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4.98%。
  3、截至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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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不动产基金发行及扩募份额募集的资金、期初现金余额;当期购买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以及对未来合理相关支出的预留,包括管理费、中介服务费、维修改造支出等,具体的可供分配金额(含净利润及调整情况)详见《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中期报告》。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6年1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41,334,008.22元,前期已分配人民币65,435,967.60元,本次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为75,898,040.62元。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50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中金唯品会奥特莱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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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始权益人承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原因
  中金唯品会奥特莱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8月27日成立,原始权益人为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商业”或“原始权益人”)。根据原始权益人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的《中金唯品会奥特莱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净回收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净回收资金监管协议》”),杉杉商业通过本次基金发行获得的净回收资金(指原始权益人获得的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38,345.62万元。根据原始权益人承诺及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原始权益人拟将其中不低于85%部分用于长沙自贸会展区奥特莱斯项目和武汉经开区奥特莱斯项目建设,不超过15%部分用于补充原始权益人的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原始权益人已使用净回收资金数额合计43,780.49万元,已使用比例为31.65%,净回收资金余额为94,565.13万元。为进一步加快净回收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原始权益人决定,在履行规定的程序后对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进行变更。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的要求,提升净回收资金使用进度及效果,杉杉商业已履行内部相关决策审批流程,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履行了报备程序,说明了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变更情况,并向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报告,根据2026年9月24日原始权益人向本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回收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说明材料,具体净回收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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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杉杉商业承诺将严格管控回收资金使用及投向,除变更后用途外,不将回收资金变相用于商品住宅开发项目。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投向已履行规定的程序,变更后的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和投向符合有关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确认。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不动产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判断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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