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吴邦富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资格和发行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3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4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5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6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7议案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1至议案7及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股东王意成、王亦成因与董事王先成、王慈成、王友成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汤士永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