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君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11人; 2、公司总经理、董事候选人易理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力峰、丁浩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