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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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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相关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相关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3-00524号”《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5号”《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6号”《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7号”《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公司备考财务报告进行了加期审阅,出具了“大信阅字[2026]第3-00007号”《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并完成了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2026年8月1日披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再次修订、补充及完善,并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草案(二次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和完善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完善了少许表述,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胜利股份”)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2026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编制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临时)、十一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许铁良、刘连勇、孟宪莹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回避表决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6号)、《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7号)、《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4号)、《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5号);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出具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6]第3-00007号)。
  公司拟将前述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临时)、十一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许铁良、刘连勇、孟宪莹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回避表决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十一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三)公司十一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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