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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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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87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89286
  3、开户时间:2026年9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91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0月1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 :00一11: 00,下午14 :00一17: 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5”,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88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昊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松江冰雪运动综合体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积极发挥公司在绿色建筑总承包和体育场馆领域积累的优势和丰富经验,更好地把握冰雪产业带来的新业态市场机遇,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子公司上海东南浩雪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上海松江冰雪运动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30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上海松江冰雪运动综合体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9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9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9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前次额度审议概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 3,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81)。
  2、交易目的: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调整。
  3、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4、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对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纤维、沥青等。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调整。
  2、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对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纤维、沥青等期货品种;
  4、交易场所: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开展场内套期保值业务,或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5、交易工具: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所采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6、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已经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在实施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若价格预测发生错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头寸过大,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的即时性比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衍生品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7、信用风险:当商品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套期保值失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建立系统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相关风险。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授权管理、执行流程和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
  2、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度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相关交易仅限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品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5、公司财务、采购等部门将持续跟踪商品期货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套保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在决策小组的管理下执行应急措施。
  6、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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