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近日,公司收到国府嘉盈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国府嘉盈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陈红燕女士(项目合伙人)、周历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武宜洛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其内部工作调整安排,国府嘉盈现委派洪峰先生(项目合伙人)、颜秋菊女士分别接替陈红燕女士和周历先生,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攀先生接替武宜洛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洪峰、颜秋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袁攀。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峰先生,2008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6年初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秋菊女士,2014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6年初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袁攀先生,2013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6年初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三、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峰先生因其他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执业行为,于2024年12月10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除上述情形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国府嘉盈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