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5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扬子江健康大厦B座12层-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2日 至2026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穆雅斌、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扬子江健康大厦B座12层 邮编100022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5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3、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4、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二、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25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即将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万股。 三、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 1、授予日:2024年8月8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0.00万股; 4、解除限售具体数据如下: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30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0.00万股。 3、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为2026年9月21日公司总股数。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同意公司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售期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5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潘欣欣系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53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事项 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拟变更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