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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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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8月21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15:00止。2026年9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5,569,506.17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1,024,752.75份的50.5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569,506.1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6年9月22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关于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持续运作,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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