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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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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2026年9月22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董事廖林先生、王战堂先生的《辞职报告》。董事廖林先生、王战堂先生均因工作需要提请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王战堂先生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职务;辞职后,其二人均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廖林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8年4月22日;王战堂先生的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8年4月22日,其二人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其二人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王战堂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总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战堂先生在补选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程序完成之前将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林先生、王战堂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二人均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二人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董事廖林先生、王战堂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洪巍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简历参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分别经持有公司20.84%股权的股东一一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巍、持有公司7.36%股权的股东一一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完成审核,认为补选洪巍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其本人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规定要求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洪巍先生、王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的要求。
  公司本次补选洪巍先生、王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廖林先生的辞职报告
  2、董事王战堂先生的辞职报告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洪巍:男,1982年9月出生,蒙古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经理兼神华节能环保中心副主任;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无锡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5年1月任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任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关系及本次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
  王辉:男,1975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天健集团长沙地产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与审计部总经理职务;2025年11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4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关系及本次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方案及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该等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调整前: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内容调整完成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结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调整,以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更新等情况,公司相应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现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登载于2026年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如下:
  (1)《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和《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7-2029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和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7-2029年)》。
  (3)《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4)《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和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5)《关于调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6)《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和《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3、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6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至提案5需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本次会议提案6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除提案6以外,本次会议的其他5项提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29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人:王行村、曾燕
  3、联系电话:0755-29891909
  4、传真号码:0755-29891997
  5、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6”,投票简称为“莱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调整前: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内容调整完成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登载于2026年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本次会议议案一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调整,以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更新等情况,同意公司相应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登载于2026年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登载于2026年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本次会议议案一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调整,同意对《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涉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的授权有效期的部分内容相应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
  上述内容调整完成后,授权有效期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登载于2026年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廖林先生、王战堂先生均因工作需要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经持有公司20.84%股权的股东一一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巍、持有公司7.36%股权的股东一一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辉,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洪巍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简历参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8日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刊载于202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洪巍:男,1982年9月出生,蒙古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经理兼神华节能环保中心副主任;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无锡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5年1月任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任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关系及本次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
  王辉:男,1975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天健集团长沙地产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与审计部总经理职务;2025年11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4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关系及本次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议案。《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一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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