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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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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26年8月2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2228号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本基金将向社会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十)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的公示)。 6、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申购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以及代销机构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C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示或投资者可详询直销中心及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7、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C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9、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详见“(九)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10、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1、销售机构(指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投资者可阅读刊登在2026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的《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6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及销售机构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基金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7、本基金成立运作期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2)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较多,有时会出现价格较大波动,而且期权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权合约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期日当天没有做好行权准备,期权合约就会作废,不再有任何价值。此外,行权失败和交收违约也是股票期权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期权义务方无法在交收日备齐足额资金或证券用于交收履约,会被判为交收违约并受罚,相应地,行权投资者就会面临行权失败而失去交易机会。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联动的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险相对更大。 2)股价波动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持仓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3)汇率风险 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支付,并且资金不留港(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资金余额头寸以换汇的方式兑换为人民币),故本基金每日的港股买卖结算将进行相应的港币兑人民币的换汇操作,本基金承担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以及因汇率大幅波动引起账户透支的风险。 另外本基金对港股买卖每日结算中所采用的报价汇率可能存在报价差异,本基金可能需额外承担买卖结算汇率报价点差所带来的损失;同时根据港股通的规则设定,本基金在每日买卖港股申请时将参考汇率买入/卖出价冻结相应的资金,该参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价设定上存在比例差异,以抵御该日汇率波动而带来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金被额外占用进而降低基金投资效率的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T+2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存在不能及时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A股和港股投资比例,造成比例超标的风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11)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费、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费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存在因费用估算不准而导致账户透支的风险; ②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则相对较少,流动较为缺乏,本基金投资此类股票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而面临个股流动性风险; ③在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中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④存在港股通香港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a.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b.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c.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d.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波动。 2)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3)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 A 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4)投资集中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主要属于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和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投资于北交所股票的风险 1)由于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是独立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其制度规则,包括股票发行、交易、分层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可能导致挂牌股票股价波动较大。且北交所市场作为全新的市场,相关制度规则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组合进入或退出投资增加难度,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将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比,北交所挂牌公司可能股权相对集中、投资者门槛较高,因此市场整体流动性可能弱于沪深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北交所部分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基金存在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可能偏小,往往具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和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应对外部冲击能力较弱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北交所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北交所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财务类、规范类及重大违法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 (7)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间基金代码及简称 A类代码:028998 A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A C类代码:028999 C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C (三)基金类别 混合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个股,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的,本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的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其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将导致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形。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十)销售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创投广场48楼红土创新基金 联系电话:0755-33060062/33062918 传真电话:0755-33062910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htcxfund.com 3、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庄灵君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5-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5-3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95551 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5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8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1901内19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funds.com 18、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杜松岭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锐中心3层30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锐中心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2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邮编:20008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1,、12,14层(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3、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1层11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98号的三亚太平金融产业港项目2号楼13层1315号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院6号楼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经雷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5、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6、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29号金陵中环写字楼T1栋29层 办公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100号金陵科技学院秦淮硅巷大学科技园E栋3-4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峰 电话:025-58501234 传真:025-58591481 网址:www.tdtz888.com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2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210042)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栋10楼, 200011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服电话:400-8888-666 30、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爱建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吴文新 客服电话:021-64382660 网址:https://www.ajwm.com.cn/ 3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goutong.com 3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7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3、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座10层06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3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5号楼10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第10层(实际楼层第9层)02A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39、上海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7号4幢2层22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居里路99号 法定代表人:贺鑫焱 客服电话:400-021-6088 网址:www.gxjlcn.com 40、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8层 法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400-888-0800转3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一02F、03A一0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一02F、03A一03C 法定代表人:赵玉浩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puzefund.com 4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移动电话: + 86 134 2426 4100 办公电话: + 86-0755-8946 0507(内线 6177)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4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4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A栋3楼 法定代表人:王强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座6楼 法人代表: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6、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蓉 客服电话:0851-82209888 网址:www.zhfundsales.com 4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4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郭川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49、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电话:021-20538880 网址:www.zdt.fund 5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服电话:95305-8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51、东方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一)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的公示。 (二)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可咨询销售机构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方式及确认 1、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前(含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有效性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者怠于查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四)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如下表所示: ■ 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无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例:某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8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80%)=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99,206.35+50)/1.00=99,256.35份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4、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留存在基金公司销售账户或者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5)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6)由本人签字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客户风险等级评估调查表》; (7)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及声明》; (8)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业务申请表》; (2)出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A、请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tcxfund.com)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B、直销中心柜台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C、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33060062/33062918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 4529 2890 14 联行号:3075 8402 1015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白石洲支行 银行账号:4000 1096 1910 0040 694 开户银行代码(联行号):1025 8401 0969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7 6124 开户银行代码(联行号):1055 8400 0021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0 0027 3830 0019 6167 886 开户银行代码(联行号):3135 8400 1072 (说明:以上四家银行账号均为我司直销收款账户,客户可任选其一进行转账。)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缴款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5、注意事项 (1)划出认购款项的账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指定的银行账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认购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认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7:00前到帐(否则,计入次日认购。募集结束日当天17:00之后到帐的认购无效)。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缴款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28998 A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A C类代码:028999 C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C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三)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上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需开通网银功能),招商银行借记卡(需开通网银功能)、通联支付渠道所支持的银行卡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 (https://trade.htcxfund.com)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账户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https://trade.htcxfund.com)进行认购。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非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银行、券商、第三方销售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以下流程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规则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2026年11月13日17时之后募集结束,不再接受认购业务)。若营业网点在周六、周日营业(部分银行网点周六、周日营业,券商和第三方非直销机构周六、周日不营业),个人投资者虽可照常申请,但该申请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28998 A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A C类代码:028999 C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C 2、网上办理 (1)登陆非直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并按该网上交易系统的指引和要求办理。 (2)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2026年11月13日17时之后为募集结束时间,不再受理认购但可申请开户。 (3)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4)操作详情可参阅各非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其它交易方式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各代销机构除网点委托、网上交易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办理开户及认购业务,具体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留存在基金公司的销售账户或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2)出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过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出示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5)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 (6)提供填妥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8)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10)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登记表》; (1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2)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13)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客户风险等级评估调查表》; (14)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并加盖预留印鉴或者单位公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业务申请表》; (2)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或者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 4529 2890 14 联行号:3075 8402 1015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缴款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28998 A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A C类代码:028999 C类简称: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C (3)划出认购款项的账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指定的银行账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认购红土创新领航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5、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tcxfund.com)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柜台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33060062/33062918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1、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一)本基金登记机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二)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二)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三)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创投广场48楼红土创新基金 联系电话:0755-33011866 联系人:赵立影 公司网址;www.htcx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陆佰壹拾陆亿零叁拾捌万壹仟肆佰伍拾玖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创投广场48楼红土创新基金 法定代表人:何琨 联系人:焦小川 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5F 负责人:欧阳兵 经办律师:欧阳兵 电话:020-84115022 传真:020-84113152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鹤、黄拥璇 联系人:高鹤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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