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正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收到股东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正东(以下简称“清科致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9月21日期间,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倪正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本次权益变动后,清科致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9,151,352股减少至7,880,489股,合计持股比例由8.00%减少至6.8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文中部分数值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股东清科致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期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科致盛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1.36%。减持区间内前次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