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临时主持人王广斌董事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陈云泉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和累计投票两种类型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全部审议通过,累计投票议案股东会选举巩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4、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邵正军及总经济师刘伟国回避表决;议案5全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上述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家缘 杨静怡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