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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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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梁君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法律合规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梁君临女士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法务;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7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法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梁君临女士拥有多年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及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梁君临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为公司法务部负责人,期间负责公司法务领域相关工作,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能够明确区分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梁君临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梁君临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君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梁君临女士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梁君临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报送并获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梁君临: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法务;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7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法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君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以及4名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邵建雄先生、杨波先生、邵建英女士、赵一先生、毛晨先生、周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祝红霞女士、应瑛女士、杨欢先生、方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威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于2026年9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邵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情况如下:
  1、选举祝红霞女士、毛晨先生、应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祝红霞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邵建雄先生、杨波先生、杨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邵建雄先生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应瑛女士、方潇先生、邵建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应瑛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方潇先生、邵建雄先生、祝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方潇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祝红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一先生、周雷先生、容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鑫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梁君临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梁君临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潘闪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闪闪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潘闪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溪居路408号禾迈智慧能源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电子信箱:dongmiban@hoymiles.com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叶伟巍先生、陈小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杨波: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获得者。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后;2012年10月至2017年7月,浙江大学专职科研人员;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通过海南信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42%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杨波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一: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后;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浙江大学专职科研人员;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1,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9%,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雷: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任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管理师;2004年4月至2012年8月任富瑞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专案经理;2014年6月至2018年1月任摩尔根精工机械(昆山)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容岗: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14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江苏中信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2年2月至2023年9月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12月加入公司,任营销中心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容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鑫媛: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经理职务;2015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审计高级经理职务;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职务,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鑫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君临: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法务;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7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法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君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潘闪闪: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9月进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工作;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潘闪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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