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法拉电子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慧雄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臧哲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毅容、钱学群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