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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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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9,134,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8,576,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55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1,862,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05,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55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4%。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马慧律师、葛子婕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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