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之中,其破产清算结果、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终能否从该反担保资产中获得追偿以及最终可收回的实际金额,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债务的反担保物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87.65%股权以及建工集团55.05%股权。公司于2020年6月与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建工集团55.05%股权签署《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但因存在司法查封导致公司无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担保化解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临2026-02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26年9月20日发布的公告获悉建工集团已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之中,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杭州恒致模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雨辰砼业有限公司、乐清市兴扬运输有限公司及湖州润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申请对建工集团进行破产清算,杭州中院于2026年8月27日裁定受理了建工集团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5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 三、风险提示 建工集团目前尚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之中,其破产清算结果、公司能否从该反担保资产中获得追偿以及最终可收回的实际金额,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