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道彤耀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本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且占比不超过本基金认缴总额的5%。 ● 投资领域: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领域。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近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投资安徽道彤耀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本基金,本基金专注于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领域的股权投资。目标基金本轮拟引进多家投资者,目标总规模不超过 11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2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目标基金认缴总额的5%。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近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投资安徽道彤耀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苏州道彤淳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道彤耀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三)有限合伙人 1.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 合肥市蜀山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3. 温州市龙湾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4. 嘉兴甪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5.安庆市双宜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6. 嘉善道睿数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7. 成都高新区创科投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8. 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9. 上海嘉创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10. 广州和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1. 滁州市苏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本基金基本情况 ■ 2、本基金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注:因本次投资涉及其他意向出资人,暂无法确定本次合作后持股/出资比例,目标规模不超过11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经营期限: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延长期 2 年。 管理费:按相关协议约定收取。 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本基金将组建由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领域:专注于医疗设备和生物技术等领域。 投资阶段:重点投向早期和成长期,适当配置成熟期。 收益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退出机制:基金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具体退出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安徽道彤耀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上海道彤耀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4年12月09日;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出资安排:基金按2:3:5分三期出资,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收益分配:因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照权益比例在有权参与分配的合伙人之间按基金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合伙人不足额或逾期缴付出资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豁免违约责任的除外),应按照合伙协议12.1.2条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 协议生效及终止: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自本基金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投资布局,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