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20号》,对“一、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2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执行《解释第20号》,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