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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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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53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93,8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3,89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取得《西安市国资委关于对西安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提请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65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983万股。 2、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80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0 股。2023年1月16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原股权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0股(首次授予部分15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150,000股);238名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岗位职级变动及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2,184股。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184股。2024年3月1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3、2024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原股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2024年5月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4、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原股权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2人身故、1人退休(均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68,000股;294名激励对象(29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岗位职级变动及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6,541股。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5、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1年股权激励对象中2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岗位职级变动及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52,712股;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910股。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7,622股。2026年9月10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四)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15,379,816股于2024年3月13日上市流通。 2、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435,600股于2024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3、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14,428,754股已于2025年6月27日上市流通。 4、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415,305股于2025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 5、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6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14,779,888股于2026年9月24日上市流通。 6、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6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393,890股将于2026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9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6年9月12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共有1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3,89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29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93,89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14,779,888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9月24日上市流通,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变动前”数量,已反映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解锁完成后的股份状态。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锁上市事宜所涉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锁上市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5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长青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累计金额为634.13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拟与长青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任矿、刘海军、王建轩、周根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号陆港大厦A栋【20】层2012-1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B0J5MF7Q (6)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个人商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征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情况: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持有长青保理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8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陕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长青保理是陕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长青保理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说明 经查询,长青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长青保理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额度 综合考虑公司的应收应付规模以及对保理业务的需求、供货商对资金周转的需求等因素,拟申请关联交易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二)保理业务类型 1、下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1)交易资产:公司应收下游用户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不超过3年。 (3)交易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2、上游应付账款保理业务 (1)交易资产:上游供应商应收公司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不超过6个月。 (3)交易方式:有追索权保理。 (三)额度的有效期 关联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长青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费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游应收账款保理的保理费率由公司、长青保理与下游用户参照同期市场化利率情况协商确定;上游应付账款保理的保理费率由长青保理与上游供应商参照同期市场化利率情况协商确定。保理费率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费率,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的费率难以询得时,主要参考地方性商业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的贷款资金成本,以不高于市场融资成本进行定价。 本次关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金额、保理费率及保理期限等,以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长青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田俊、徐光华、杨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任矿、刘海军、王建轩、周根标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长青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累计金额为634.13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5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20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矿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临2026-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 关联董事任矿、刘海军、王建轩、周根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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