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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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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进口信用证、保理等授信业务。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戴闽洪先生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参与对象,董事林汝捷先生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参与对象林汝清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90.92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和戴闽洪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并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最终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涉及的33.6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1.9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45.58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 年2月13日及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2025 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3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年4月24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5 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202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8、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45.58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鉴于在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30万份将予以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达标 根据公司《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中,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达标,行权比例为0%,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3.6万份将予以注销。 3、个人层面考核结果行权比例不足1.0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其已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98万份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待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可行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度。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以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以下简称“余杭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向余杭农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龙华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26幢 3、法定代表人:焦金龙 4、注册资本:2,368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月27日 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6%股权 9、截至2026年6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4,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465.41万元,杭州龙华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龙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2、债务人: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51,850万元,其中信贷业务担保131,850万元,项目履约担保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8,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0.92万份,行权价格为7.53元/股。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期权简称:雪人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941;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9日;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1月17日;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3,850,000份,行权价格:7.53元/股; 6、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7人;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8、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二)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 年2月13日及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2025 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3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年4月24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5 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202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6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892.56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45.58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90.92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29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28日届满。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87人调整为381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3,888.00万份调整为3,855.00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3,500.00万份调整为3,467.00万份。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中,因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公司已注销其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 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67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3,855.00万份调整为3,852.0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由388.00万份调整为385.00万份。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并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最终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涉及的33.6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1.9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本次拟由公司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45.58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价格:7.53元/股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4、本期股票期权符合条件的可行权对象共59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90.92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当前公司总股本的计算基础为截至2026年9月18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数。 5、行权期限: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激励对象依法履行因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前发生离职的,应于离职前将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至公司,并由公司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公司有权从未发放给激励对象的报酬收入或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将由公司注销。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期间费用。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会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待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可行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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