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13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173,204,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0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3,45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股份39,744,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3人,代表股份39,746,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1人,代表股份39,744,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03%。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10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反对9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652,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9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63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9%;反对54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17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76%;反对54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666,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3%;反对51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208,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9%;反对51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66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反对51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207,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7%;反对51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10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9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65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反对9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宋沁忆律师、郜梦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