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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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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办法》、《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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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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