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3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百一十一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一百一十一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A 座1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2日 至2026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6年9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29日9:0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一百一十一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6-037号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流动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报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发行类别及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发行种类为债务类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的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资产支持类证券或票据产品、债权融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主体及规模: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 3、发行方式:可一次或多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可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其中非永续类债券产品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永续债券类产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建设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债务类融资产品申报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处理与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品种(组合方案)、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条款、评级安排、增信安排、还本付息期限、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事项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所有手续,签署相关所有必要的文件、完成其他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提请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24个月。若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申报发行,且公司已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并在债务类融资产品存续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由于本次拟申报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已涵盖各市场的债券品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第八十五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将自动失效。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海东市乐都区捐赠62万元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一百一十一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百一十一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38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