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华东”)与海外客户签署了相关业务合同。为支持其业务开展,公司作为申请人,接受被担保人南通华东委托,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办理涉外分离式保函业务,为南通华东在上述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提供担保。本次保函金额合计为1,911.70万美元,占用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的授信额度。担保范围为银行因本次涉外保函项下索赔发生的对外赔付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等。 上述业务构成公司对南通华东的担保。本次担保在2025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10月18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东路888号 4.法定代表人:翁杰 5.注册资本:4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经查询,南通华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主体: 担保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经办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业务载体为涉外分离式保函。公司作为申请人,接受被担保人南通华东委托,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办理涉外分离式保函业务,占用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的授信额度,由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向境外转开行出具反担保函,境外转开行向业务受益人出具主保函。上述业务构成公司对南通华东的担保义务。 若发生保函项下索赔,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因该业务发生对外垫款,有权直接向公司进行追偿,公司承担无条件全额清偿责任;公司履行全部偿付义务之后,有权向被担保人南通华东进行追偿。被担保人南通华东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出具《分离式保函承诺书》,承诺在银行垫付时不可撤销地承担偿付责任并授权银行扣划相应款项。 3.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保函金额为1,911.70万美元,按照2026年9月18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12,907.99万元。 4.担保范围:银行因本次涉外保函项下索赔发生的对外赔付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等。 5.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根据执行销售合同项下提供必要担保的实际需要确定,担保责任按照对应保函条款约定执行,至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注销之日止。公司将持续跟踪保函存续状态,直至相关保函全部结清注销。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3,907.99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7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海外业务开展,满足其海外项目履约需要,具备真实商业背景。南通华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项目履约执行等方面实施全流程有效管控,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为跨境涉外保函担保,存在项目履约不及预期、跨境法律适用差异以及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以及保函存续变动状态。 六、备查文件 1.保函开立申请书; 2.银行保函业务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