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河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全资子公司签署首颐医疗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法人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5,645,200股)及关联自然人股东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307,866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婧雅、潘若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