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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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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一致认为宋海涛先生符合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宋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6年9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孙凯、胡文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华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海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成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牙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规划设计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单位。公司董事会同意三牙码头与上述联合体签署《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98万元,联合体成员北港规划设计院承接的费用为1,219万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219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于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宋海涛简历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宋海涛简历 一、基本情况 宋海涛,男,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致公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美国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三级)。 (一)工作经历: 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操作部计划助理、操作部计划员、流程优化主管、操作部计划主任助理、操作部计划主任;青岛港集团自动化项目组流程总监;青岛自动化码头操作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副总经理; 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总经理(其间: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兼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4年2月至2025年10月,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2024年5月至2025年10月兼任广西北部湾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5年2月至2025年10月兼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港集码头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2025年10月至今,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广西北部湾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港集码头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二)兼职情况: 2025年1月19日通过钦州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增补为经济界别委员。 二、宋海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宋海涛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为32,500股。 四、宋海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五、宋海涛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六、宋海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牙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规划设计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院)、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通设计)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三牙码头拟与上述联合体签署《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98万元,联合体成员北港规划设计院承接的费用为1,219万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219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北港规划设计院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法定代表人:谢浩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68927524K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南宁市双 洋嘉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广西江湾资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广西长河启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北港规划设计院成立于2004年12月,2023年5月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广西纳海交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运营权交割,于同月更名为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港规划设计院主营勘察、设计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北港规划设计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北港规划设计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港规划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二)交易对方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述 企业名称: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 法定代表人:邢佩旭 注册资本:81,805.4345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7594G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海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翻译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计量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文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水资源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水力发电;认证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港口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交设计院成立于1993年,系央企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水运勘察、规划、设计等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无明显变化。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中交设计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交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交易对方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述 企业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法定代表人:韦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68927524K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国家秘密载体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具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广西交通设计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工程咨询、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等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无明显变化。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广西交通设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交通设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牙码头拟与北港规划设计院、中交设计院、广西交通设计组成的联合体签署《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包人):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设计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二)工程名称 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 (三)合同主要内容 设计人承担的设计任务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取得相关批复,以及相应设计涉及的全部评审等工作;提供BIM技术服务;配合完成码头工程与港内铁路作业场、110KV变电站及外部供电设施的接入技术对接;编制工程量清单、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等资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变更服务及设计的后续服务等。 (四)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1.成交金额 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玖拾捌万元整(¥27,980,000.00),增值税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叁仟柒佰柒拾叁元伍角捌分(¥1,583,773.58)。 2.支付方式 本合同各款项均可使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3.支付安排 (1)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编制费的90%;取得所有施工图设计批复后,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编制费的100%。 (2)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整体批复)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施工图设计编制费的85%;如施工图设计采取分批次批复的方式,支付方式为:①取得码头水工施工图设计批复,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施工图设计编制费的50%;②取得陆域堆场施工图设计批复,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施工图设计编制费的85%(如堆场分期建设,一期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施工图设计编制费的70%,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施工图设计编制费的85%)。 (3)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发出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 (4)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设计周期 (1)接到发包人通知后8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初步设计正式批复且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通过发包人审查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满足施工招标深度);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施工图设计正式批复且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 (3)在接到发包人通知7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发包人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等招标用资料。 (4)设计的后续服务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一)进行此次交易的目的 为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实施,加快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大力推进防城港大型化干散货码头建设,满足腹地及临港企业对铁矿石、铝土矿的运输需求,进一步提高北部湾港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需开展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无持续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大力推进防城港大型化干散货码头建设,可满足腹地及临港企业对铁矿石、铝土矿的运输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北部湾港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事项对交易对方的影响以及履约能力分析 北港规划设计院、中交设计院以及广西交通设计作为项目设计人,将依据合同约定取得项目收入并确认当期利润,本次交易事项不会给交易对方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持续正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且本次交易合同已设置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7,255.59万元。最近12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9,504.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并审阅相关材料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完成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工作,大力推进防城港大型化干散货码头建设,进一步提高北部湾港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合同; 4.中标通知书; 5.联合体协议及分工;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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