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金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董事杨宇、韩久海、韩旭斌、冯科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梅继林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孙卫良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审议通过,无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单独统计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文芳、王展麒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