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发起式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8975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89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9月26日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9月26日。若截至2026年9月2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6年9月18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发布的《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公告》),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6年9月26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6年9月27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