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已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刘亚楠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