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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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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58 证券简称:赛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疌泉成达”)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疌泉成达、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保险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8,784,194股减少至20,82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9115670%下降至4.9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疌泉成达、国寿保险集团、国寿保险股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疌泉成达
  ■
  (2)国寿保险集团
  ■
  (3)国寿保险股份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表中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416,464,084股;
  注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分科技
  股票代码:688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2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3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是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赛分科技外,疌泉成达、国寿保险集团、国寿保险股份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一)疌泉成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疌泉成达未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情形。
  (二)国寿保险集团
  ■
  (三)国寿保险股份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基金期限与流动性资金安排原因而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6年7月28日,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64,6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少其拥有的赛分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9月15日,疌泉成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赛分科技股份7,960,991股,减持比例1.9115672%。
  本次权益变动前,疌泉成达、国寿保险集团及国寿保险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784,194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64,084股的6.9115670%。
  本次权益变动后,疌泉成达、国寿保险集团及国寿保险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82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64,084股的4.999999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疌泉成达、国寿保险集团及国寿保险股份合计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注1:表中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416,464,084股;
  注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赛分科技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赛分科技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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