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91)、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11)、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0)、华夏中证智选5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7)、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23)、华夏中证智选3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0)、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01)、华夏中证全指食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51)、华夏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18)、华夏国证大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21)、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8041)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17日起,本公司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6年9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创业板算力ETF华夏,代码:158041。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31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6年9月16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9.28%,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9月16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12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550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9月17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算力ETF华夏)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1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业板算力ETF华夏(15804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