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丰年一年定期纯债债券 嘉实丰年一年定期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254 嘉实丰年一年定期纯债债券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25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关于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的第五个开放期为2026年8月17日(含该日)至2026年9月11日(含该日)。在第五个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6年9月11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9月14日。基金管理人将自2026年9月15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形式运作,从2026年9月12日起(含该日)进入第六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2026年9月1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6年9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亦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同时,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结算保证金相关规定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就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享有同等分配权。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ETF,基金代码:589480)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