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55号(郧阳区纵一路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859,339股,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股份数为2,057,275股,均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德芳、廖明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