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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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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张海霞女士、杜少牧先生、雷志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智、郭芳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报备文件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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