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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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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6,808,74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5,141,763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兼资深副总裁郑晓裔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总裁徐农先生、资深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David Fan(范湘龙)先生、资深副总裁郑晓裔女士、财务总监倪暖女士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煜、胡家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 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23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传真号码:021-59990826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815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法国Implanet公司因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计划寻求境内外银行融资,公司拟为Implanet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存单质押担保等,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公司为Implanet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对Implanet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6,000.00万元。前述担保Implanet公司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Implanet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存单质押担保等,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2025年11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Implane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为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保障已签订的担保合同顺利履行,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向Implanet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以上数据为Implanet合并报表口径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2026年4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签订了《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二)出质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Implanet (四)被担保债权: 1、于2025年12月2日签署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内容: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2月2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分别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20.00万元为限。 2、于2026年4月21日签署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内容: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1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分别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75.00万元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担保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出质人确认,本合同项下出质人的担保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若因质押登记要求等特殊原因导致质押登记的最高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也不因此而减免,出质人确认仍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来确定质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 除此上述已签订的两份《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外,公司未与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签订任何担保合同。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公司Implanet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存单质押担保等。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控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法国Implanet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国际业务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受限于Implanet为法国巴黎泛欧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LIMP),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公司Implanet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9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际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84%。 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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