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A1幢)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杨小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冯丰先生列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周利民先生、陈国启先生列席了会议;财务总监龙运江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杰群、杨清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