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主要股东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证监会批复的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核准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准中金公司成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股东;对中金公司依法承接公司5,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4%)无异议。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