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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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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以通讯方式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汤鸿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陈家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产品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产品的收益率产生波动甚至本金受损。
  一、现金管理方案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等)。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产品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产品的收益率产生波动甚至本金受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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