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1号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秉昆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Yingning Zhang先生、非独立董事张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先生、财务负责人桂后圆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谢秉昆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416,931,67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议案2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贺双科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