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贾庆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股东会;全部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500,956,700股回避表决。 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500,956,700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张灵君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瑞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