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费调整方案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待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消除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90%/年,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2026年9月3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954,C类基金代码:020978,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9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6年9月11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6年9月12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下一封闭期相应调整为自2026年9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13日(含)。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调整外,其他具体事项详见2026年9月3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荣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光大证券为旗下部分 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9月11日起,新增光大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6年9月1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广发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 (3)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一般于解约后两个交易日进行支付,具体以实际支付为准。 (4)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和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月度支付一次。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5)当进行收益支付时,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基金份额或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则暂不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通过证券公司或自行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予支付;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不进行收益支付。 风险提示: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收益分配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广发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工有色GF”,扩位简称为“工业有色ETF广发”。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