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毛钢烈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5%以下股东不包括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包涵、周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