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胡江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