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ETF,场内简称:科创华夏;扩位证券简称:科创成长ETF华夏,认购代码:58949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由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含当日)调整为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含当日)。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召开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中期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业绩说明会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基金2026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拟召开本基金2026年中期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8日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下同)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文字互动 四、参加人员 本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 五、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8日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本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7日15:00前通过本基金投资者关系团队联系邮箱IR_508050@chinaamc.com进行提问。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9月10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19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654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9月11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场内简称:创业板算力ETF华夏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①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网上现金认购及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现金认购款项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②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③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0。 ⑤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9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