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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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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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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基本情况
  深圳天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合作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并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70502。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深圳天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1、四川鼎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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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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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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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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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深圳天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过普通合伙人法定权力机构授权,根据本协议获得对本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投决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有权委派一名投决会委员,有限合伙人有权各委派一名投决会委员。投决会设主任一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的委员委任。投决会会议中,每一委员享有一个表决票,形成决议须经全部投决会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2、各合伙人主要权利义务
  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天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除适用法律和规范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管理费
  在基金存续期内,每年管理费费率为1.072%,每一有限合伙人应以其实缴投资额为基数承担管理费。管理费按年收取,采用合伙企业账面计提的方式,无需有限合伙人另外支付,基金存续期结束后不再收取管理费用。
  4、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退出且收回相应的项目处置收入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本合伙企业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未支付的管理费(如有)后应当依照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首先,向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所得金额之和与其实缴出资金额相等;其次,如有余额,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为基数,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到实缴出资按照6%/年(单利)计算的门槛收益;最后,在扣除上述后的剩余部分为本合伙企业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中的20%归基金管理人所有,超额收益中的其余80%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本协议未作明确约定的其他收益,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但如果普通合伙人合理认定某一收益归属于特定合伙人(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条件的合伙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或返还),普通合伙人可按照其认为适宜的其他方式分配给相应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投资项目和计划
  合伙企业拟以股权投资方式,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赛道开展项目投资,实现投资增值,并最终实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2、盈利模式
  合伙企业以获取稳健投资收益、实现资产持续增值为核心宗旨,坚持价值投资与审慎风控原则,聚焦优质股权投资标的,依托专业投研与投后管理能力,合理配置资本、严控投资风险,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提升资产收益水平,为出资人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3、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到期清算;由被投资企业内其他合伙人或股东回购;份额/股权/股份转让;被投企业上市;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鼎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天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5000万元
  3、出资安排
  (1)出资额的缴付期限:各有限合伙人应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缴足出资。
  (2)出资额的缴付程序:各有限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企业参与目标项目的需要,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的要求缴付出资,用于承担目标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合伙费用。
  4、经营亏损承担
  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5、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如因普通合伙人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给本基金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普通合伙人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基金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给本基金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源于或涉及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争议”),各方可向基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以及有效期:《合伙协议》经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基础上,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赛道开展项目投资,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实现投资增值,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规模可控,不会对现有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预计短期内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基金设立后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期运营过程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后续设立备案、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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