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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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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且已获2026年0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下限为人民币5亿元(含税)。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吕梁先生《关于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函》,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依据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公司未来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吕梁先生承诺将在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于2026年0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3,736,84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613,807,896.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753,736,8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17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09月18日。红利发放日:2026年09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9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8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09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新写字楼
  联系人:胡舒芬
  邮编:310011
  咨询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传真请注明“权益分派业务”)
  电子邮箱:ir@eastchinapharm.com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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