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8)。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4条的规定: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的,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康佳 A、*ST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已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年9月4日)开市起停牌,直至深交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69)。 一、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推进本次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司将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相关议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事项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自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