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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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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庭外重组投资人尚未确定,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亦未确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与最终中选的庭外重组投资人能否就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存在投资人未按期签署投资协议或未按期缴纳投资款等风险。
  2.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3.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重组协调人。2026年6月,重组中心受理公司庭外重组并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重组协调人已发布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2026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2026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根据招募公告并参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重组协调人决定召开美芝股份庭外重组案债权人会议,审议投资人遴选和投资方案相关事项。现将会议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信息
  (一)会议时间: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9:30。
  (二)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通过线上会议通道参加会议,线上会议地址为https://huiyi.lawporter.com。
  注:会议信息将同步发送至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预留联系方式,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
  二、参会人员
  (一)参会成员:美芝股份全体已申报的债权人。
  (二)列席成员:美芝股份、重组协调人。
  三、会议议题
  审议投资人遴选和投资方案相关事项。
  四、权利行使及参会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债权人通过线上会议系统接入参会,无需另行办理参会登记。
  2.债权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债权人未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本次会议中发表意见,但不影响在后续程序中的权利。
  4.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秩序,服从会议安排。未经许可不得对会议进行录音录像或直播。
  5.债权人可向重组协调人了解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联系人:朱律师、张律师;联系电话:18165706957、0755-25921195;电子邮箱:szmzadmin@163.com;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兴社区上梅林西横街28号创富大厦720号。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庭外重组投资人尚未确定,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亦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庭外重组投资人能否就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存在投资人未按期签署投资协议或未按期缴纳投资款等风险。
  2.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3.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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