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527号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海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独立董事李明辉列席了会议。 2、董事会秘书罗永涛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达健、张安达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